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
中共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现代集团党委反馈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现代集团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一是在大学习大讨论中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要求。为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集团党委突出问题、目标、效率导向,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大监督、大规范、大党群、大考核和大改革等九大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粮问题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粮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二是在大调研大落实中压实主体责任,直面问题明确任务。巡察反馈会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进度、职责、问题、整改、责任等五张清单,倒排时间,统筹安排,全力组织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大调研大落实,领衔攻坚作战任务,成立工作专班,一杆子到底加速整改工作推进。三是在大督查大规范中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跟踪督办。建立日、周、月督查督办机制,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同时推进数字化改革,创新上线监督、线上监督和线下监督的全面融合,推进涉粮企业的数字监督和线上监督全覆盖,实现对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监督,有力提升监督实效,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11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09条措施,整改率96.46%。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中,立案3件、了结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3人(开除3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2人,提醒谈话4人,建章立制75项,其中制定制度48项,修订完善制度27项;追缴资金111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粮问题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不够及时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即知即改,运用微信群、智慧党建等实时学习涉粮警示案例、习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等,并将材料汇编成册实现中层干部学习全覆盖;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开展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并开展“粮食安全应知应会”理论考试。二是建章立制。推进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学习计划、内容机制、方法等作出明确,建立《全面健全涉粮领域学习沟通机制》和《促进企业发展沟通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三是开展学后研讨。在涉粮专项学习之后,集团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针对工作职责充分分析研讨,形成分析材料17篇,组织所属企业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领域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顺机制,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成立涉粮工作专班,负责涉粮工作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管等工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理顺管理机制;建立《涉粮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规则和要求,落实每月会商机制,召开涉粮工作沟通协调会议,形成组建粮食产业集团方案,常态化推进涉粮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粮食经营管理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导组,强化数字化监管;实施“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实施《涉粮问题巡察整改九大行动方案》,切实有效推进涉粮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二)督促指导,加快落实重点工作。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请示市政府同意后,2021年底前市级储备粮相关计划已调整到位,省外代储总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积极谋划,按省保护清单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研究粮库的使用规划,提高老旧粮库利用率。目前临江购销站已完成招租,黄石粮库部分场地、保管室已出租,属于文物的粮仓已完成维护修理工作,用于公司设备存放,其余8个粮库仍处在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内将逐步推进。集团成立督导组,督促整改,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工程和招租招商进度。潘桥库大米加工生产线6月通过竣工验收,中心库大米加工厂已挂牌招商成功,预计9月底完成生产线安装运行调试。完善制定《粮油储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等13项工程管理制度,全力推进尽快完成市政府要求建成500吨/日产能并投产的任务。

(三)建章立制,规范企业管理。涉粮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财务、资产等制度共29个,集团财务融资部对各单位制度建设情况以及 “打白条”现象进行了摸排,总体情况良好。加强对集团规章制度学习,在财务信息规范化上落实专人指导,在资金支付上加强每刻系统审核把关,在结算支付上加强票据管理。浙南农副市场一区西地下室停车棚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收回承包权,由管理员按车收取停车费上缴公司。七区停车场2021年6月终止停车场租赁合同后启动市场车辆道闸管理系统建设,实施车辆道闸收费管理。对时任浙南农副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等4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人员管理。进一步建章立制,通过修订制度、用工计划申报、临聘人员入职审批流程等措施,对人员进出实行事前审批、事中公开、事后报备制度,强化管理。制定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统一政策、分类管理,将在10年内逐步消化直至清零。制定临时人员管理办法,对临聘人员的录用条件、程序、日常管理、薪酬待遇及考核等作出规定。后续将继续对涉粮企业临时人员招录管理方面存在的无招录手续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规范工程管理。目前,六个零星项目控制价、施工合同、图纸、竣工验收等资料已完善上传工程管理普华流程审批或备案。其中向温州市龙湾瑶溪君泰钢管租赁经营部背书支付的5笔钢管租赁费对应的工程台账资料已找齐归档并实行电子存档。建立督查机制,新开工项目成立督查专班,建立周、月督查机制,专人全程跟踪督查;完善、制定《粮油储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等13项工程管理制度,签订了2022年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清廉工地”建设。对时任储运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对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等4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共26个,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开展长期应收未收账款专项清理工作,将涉粮单位应收未收账款列入理旧账行动,后续按照国资委要求,持续跟进,争取在2022年12月完成任务化解。集团财务中心落实专人指导,加强审核把关,将涉粮企业统一纳入集团每刻报销系统、资金系统、NCC财务核算系统,规范财务核算及报销流程。对储运公司相关责任人2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对时任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廉政风险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通过智慧党建平台、“现代清风”公众号、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以多元化的载体做好纪法宣传教育,提高防腐倡廉的自觉。集团党委及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化工作内容,制定责任分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八项责任清单”》,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一把手、重要岗位人员及粮食企业干部廉政谈话,集团各级“一把手”完成对班子成员与部室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共计140余人次,召开涉粮板块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数字监督打造线上廉政风险排查流程,促使工作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内部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检查推进集团清廉建设,查找问题隐患,抓早抓小,促进问题及时整改和建章立制,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

对储运公司违法犯罪的4人,3人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政务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处分,1人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因人员录用不到位问题对4名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二)流程重塑,强化制度执行。全面排查合同履约情况,采取积极的催缴手段,对于久未缴款的诉诸法律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付款审核上严格把关,加强企业财务人员与业务部门沟通,做好合同核对,及时反馈货款挂账情况,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业务的了解与参与度。结合集团数字化赋能要求,重新整合网拍OA流程,使网上竞价从发起到结束形成闭环。建章立制,制定储备粮竞价交易定价程序、储备粮购销管理细则和合同履行管理办法等,严格执行购销制度,加强合同履约执行。全面清查粮食销售情况,制定储备粮购销管理细则、粮食购销制度与购销工作流程,优化规范购销审批流程。

对时任收储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2人予以提醒谈话处理,对时任储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等4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严格把关,规范津补贴、福利等发放。对2017-2019年以来发放的津补贴开展排查,共排查2500人次,已清退11869.00元。对经办人3人予以批评教育;对时任部室负责人和财务审核人员3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对储运公司原领导班子及相关部室通报批评。涉粮企业参照集团正面清单,制定津贴补贴福利费标准支出正面清单,明确补贴、津贴内容,规范福利费的发放。

(四)完善制度,规范会议管理。全面排查梳理2017年以来会议记录、纪要等资料。对存在会议时间记录有误等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涉粮企业制定会议管理办法、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全面健全会议议题申报流程,加强数字监督,加强会议执行和监督管理。集团及时指导办会工作,进一步推进粮食企业会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对会议记录管理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对收储公司有关责任人2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五、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强化队伍建设,凝聚发展合力。拓宽选人渠道,丰富干部梯队结构,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提任2名优秀年轻储备干部。调整浙南粮食(农副)公司领导班子人员,明确领导班子岗位分工和职责。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纪律宣传贯彻,要求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组织会议纪律,按规定于会前充分思考和酝酿议题,避免会上争论。开展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化解矛盾和隔阂,增强凝聚力。涉粮企业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合理设置考勤时间。重新调整涉粮企业领导班子设置,目前人数均在国资委核定中层(股级)职数内。

对储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对涉粮企业考勤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二)规范选人用人。对涉粮企业人员进行亲属关系排查,对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部门调整。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开展交叉轮岗、师徒结对、专业团队等载体加强学习及素质提升。规范人员入职审批流程,按《现代集团二级公司机构设置和员工管理办法》完善审批手续,加强监管。涉粮企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内关于任职回避条例及内容,并要求严格执行。

对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

(三)规范薪酬考勤管理。开展考勤情况全面排查,按照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处罚措施,追回 6111.40 元;对汪某考勤缺失的时段作为旷工处置,扣除相应工资,计追回3620.68元,不实加班、值班费用计追回3965元,合计追回7585.68元。对储运公司等单位在考勤流程审批、考勤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现象进行通报批评。相关2人因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务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四)强化出国(境)管理。制定完善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并对审批流程进行了调整。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对 2017年以来自查发现未审批出国31人进行谈话,其中12人递交思想认识或心得体会。对巡察发现因私出国(境)未执行报备审批手续7人进行了谈话,另对2019年专项整治原农投集团未经书面审批赴柬埔寨旅游的部门副职1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有力推进内部巡察整改。组织对3家涉粮企业内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两家公司内部巡察反馈问题78项,已经整改落实65项,整改完成率为83%,建立健全制度11个,修改完善流程4个,清退款项36053.08元。建立巡察整改督办流程,持续推进整改进展,目前已完成5项。

(二)加强储备管理。加强动态储备粮管理,强化储备粮食的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每日通过远程监控对动态轮换库存进行查看,并定期不定期赴现场进行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对存在记账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同时要求复新面粉厂及时做好储备粮轮换实物台账的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储备粮购销管理细则和合同履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监督台账,规范储备粮招投标的结算。开展库存情况和粮食购销2021年招投标结算情况排查,对财务与业务部门相关人员4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执行,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把涉粮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集团各项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集团党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逐个督办推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所有巡察发现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内部管控、经营规范,深化源头治理。通过整改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长效性。三是推动治理全域深化。按照“小切口、大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涉粮企业九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的大行动,推进涉粮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提升。按照集团智慧国企建设和数字化改革提升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粮食业务相关的系统和应用开发,形成标准化、制度化和流程化的操作体系,实现以数字化管人、管财、管物、管事,有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实现工作步调再提速、工作难题再突破、工作绩效再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160019;邮政信箱: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20楼现代集团办公室(邮编325003,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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