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的《关于落实国企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文件精神及我公司《实施细则》,现将租金减免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座落地址 | 面积(㎡) | 承租对象 | 租赁期限 | 减免金额(元) | 减免方式 |
1 | 大南门农贸市场调味品18号摊位 | 9.7 | 方彬彬 | 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3333 | 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租金中予以抵扣 |
2 | 大南门农贸市场调鲜肉11号摊位 | 12.5 | 余锡张 | 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5511 | 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租金中予以抵扣 |
3 | 大南门农贸市场调活鱼2号摊位 | 6.4 | 黄振达 | 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8019 | 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租金中予以抵扣 |
4 | 大南门农贸市场调鲜肉36号摊位 | 10.7 | 季乐欢 | 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4323 | 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租金中予以抵扣 |
5 | 大南门农贸市场调水产208号摊位 | 4.8 | 陈千伟 | 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3663 | 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租金中予以抵扣 |
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监察室电话88160020,菜篮子集团联系电话88506866。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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